【杂谈】三分钟说尼采、合集立意、个人遭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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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章本来是回应晋江一位读者君的提问与评论(谢谢!)。本来没打算发在这里,不过因为评论区的一些讨论,我想了想,觉得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感兴趣,所以决定在po上发出来。本章依旧与故事情节无关,虽然与创作过程、故事主题紧密相关,但只对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君们完全可以跳过! 我分叁个部分,首先简单讨论尼采的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》。第二部分提一下本合集中叁个故事在立意上的关联性。最后说一下我自己被性侵性骚扰的经历。 一 · 叁分钟说尼采(zsche in Three Minutes) 尼采的Thus Spoke Zarathustra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》这本书比较长,我挑重点说。这些都是我的理解,也是看了一些尼采在别处写的东西,但不是什么权威解释,都是个人观点,所以很欢迎与我不同的看法。 首先从书名说吧。Zarathustra是谁?尼采在《瞧!这个人!》里说Zarathustra“是第一个看出【善与恶之间的斗争】乃万物运转之根本者。” 他的原型其实是祆教的创始人Zoroaster(琐罗亚斯德),这两个形象的名字也确实很像(刚刚一直用英文就是为了点出这两个名字的相似性)。祆教是世界上第一个创立善恶二元世界观与【伦理观】的宗教。 那么尼采为什么要创造查拉图斯特拉这么个人物呢?因为他眼里的【理想的人】是能超越、颠覆【传统道德】和【伦理观】的束缚的,也就是查拉图斯特拉的反面。他认为,世俗的伦理道德,是人类社会中的弱者发明出来,用以束缚强者的。所以,在《查拉图斯特拉》里,他多次、反复提到slave(奴隶)与hero(英雄)。他认为在基督教创立之前,世界是由英雄间的搏斗构成的——强壮有力、聪明智慧、天资卓绝的人,如阿克琉斯、赫拉克勒斯,天然地就会跻身社会【顶层】,那是他们应得的。而随着基督教的创立,平等、自由、尊重、公平等理念被开发出来,但尼采认为这些理念,实际上是咱们其余的这些【底层】【弱者】(weaker people、传统道德的【奴隶】),用以【束缚】如阿克琉斯的这些卓绝的“英雄们”的手段,是对英雄们的一种报复。《查拉图斯特拉》第26章(《牧师》)开头说“Bad enemies are they: nothing is more revengeful than their meekness”“他们是恶劣的敌人:没什么比他们的懦弱柔顺更加具有报复性”。 所以,尼采坚决地杀死上帝,坚决地推翻传统的善恶。第24章吧,他反复说God is a jecture,第一章就说“上帝已死”。他认为能颠覆传统宗教道德束缚的人是übermensch,就是“超人”。什么是超人?超人就是那些反思颠覆传统道德,创建自己的道德体系,并能施行“权力意志”(Wille zur Macht,Will to Power)的人(读者君可以在《查拉图斯特拉》找,他反复多次提及)。 这里说的“权力意志”,首先是能够掌控自己内心、行为的意志力、自控力、掌控力,其次也是能将自己的意志【传播——乃至强加——于别人】的人。比如,他认为凯撒、阿克琉斯、拿破仑是超人,但他认为达芬奇同样是超人,因为他们都在用自己的“权力意志”影响别人,无论是通过刀剑枪炮或者文学艺术。尼采称自己为“der immoralist”。我不太确定这个词应该如何翻译成中文,但英文“moralist”是遵循道德者、伦理者;而前缀in-或i-或a-,就是否定该词的意思,如capable,incapable;resistable,irresistable;typical,atypical。 当然,有很多学者认为尼采超越、颠覆的,只是传统【基督教】伦理观。在他们看来,尼采只是认为人们应该创造一套【不同的】或更高层次的、非宗教绑定的道德伦理观。以此推论,尼采并不是个“无道德”意义的immoralist,而是个【非传统道德意义】的immoralist。 这个话题太长、太大了,可以写好几部书,但有叁个点我想特别强调。这些点多来自《查拉图斯特拉》以外的作品,包括不限于《Genealogy of Morals》、《Ecce Homo》、《The Antichrist》,是【我理解】中尼采的整体观念。 一、虽然希特勒利用尼采的观点来给纳粹政权赋予合法性——尼采的妹妹应该政权邀请,给《查拉图斯特拉》写过前言,但这里面有好多对尼采思想的误解,因为他妹妹是个纳粹,所以会【故意】曲解尼采的意思,我建议谨慎阅读她写的东西——【但】尼采实际上是个【反种族主义】、【反爱国主义】者。他认为一个人所有【与生俱来】的特征都【不是】值得骄傲的,我们不能选择我们的种族、出生地、性别、阶级,但我们在一定限度内【可以】选择我们的行为、成就,我们变成“超人”或“英雄”的途径是通过我们【个人】的行为选择和成就,而不是通过我们【与生俱来】的特质(国籍、公民权、居留权、族裔)。尼采是个坚定的个人主义者(而非集体主义者)。 二、尼采反对egalitarianism(平等主义、平权),因为他认为平权会【剥夺英雄们的权力意志】(如上所述)。 叁、读者君可能会问,既然尼采认为我们应该颠覆传统伦理和道德,那么他心目中的【真理】(truth)是什么?在尼采晚年的作品里,他其实认为“truth”(真理)没有任何意义——世界也……没有唯一、统一的truth。这是个非常【虚无主义】(nihilist)的观点,基本上就是在说nothing really matters,但我认为它同时也赋予我们力量,因为它赋予了我们【选择】的权力: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truth和信仰——我们可以【选择去信仰】传统(或宗教)道德观(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),我们可以【选择去信仰】弱肉强食(认为天资卓绝之人,天生就该将他人践踏在脚下),但…… 我们也可以【选择去信仰】【平等、自由、尊重、公平、爱】,并为之付出努力。 啊!剧透了。柰在故事后期的成长与这个内心【选择信仰】的权力息息相关。 我对这些观点的看法,在《纽约客》和以前的作品里应该也已经展现得很清楚了(读者君可以理解为,我在执行我作为一个“超人”的“权力意志”,说出我选择信仰的truth)。唯一想说的是,大学的时候有闲,我和朋友们(包括之前提到的那个渣男哥们儿和学姐)常讨论这些,他们多认为世界是有一套【普世价值观】的。我则对此不敢苟同。我受尼采荼毒太深了哈哈,回不去了。 我的另外一个观点,我称之为“the short board theory of democracy”(民主体制的短板理论)。一个水桶的水容量取决于它的最短板;一个国家是否“伟大”取决于它最贫穷、底层的公民(所谓的“低端人口”)的生活状况如何。正如尼采所说,平等、自由这些平权理念是为了【约束强者】、【保护弱者】,但我们恰恰需要这些理念,才能保护社会最底层的公民。只有一个信息自由、舆论监督,权力各方分立、相互监督的……体制,才能保证平等、自由这些平权理念的贯彻——【约束强者】、【保护弱者】。 其实如果要讨论尼采,叁天叁夜、几百本书也讨论不完,但……这些哲学的东西这么写出来略显枯燥,似乎溶进故事里更有趣。 . 二 · 合集中故事的立意关联性 简而言之,《雪之寂》是对《新月之弦》的回应,而《纽约客》是对《雪之寂》的回应。现在请容许我展开讨论。 《新月之弦》主要想用封建体制下的男女关系,暗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。朱元璋说“金杯同汝饮,白刃不相饶”,雷霆雨露莫非君恩——如果独裁者【善】(是个benevolent dictator,“善良的独裁者”、“明君”),他或许可以做到政治清明,但一个人拥有至高无上、不被约束的权力其实是件极其危险的事,他对被统治者随时可以白刃相加,正如塞洛斯囚禁虐待桑。塞洛斯捅自己的那把匕首,代表一个【统治者】自发请求【被统治者】来约束他权力。 塞洛斯的原型之一,是《魔戒》里的明君阿拉贡,尤其是性格外刚内柔这点上(另一个是色诺芬半虚构人物传记《居鲁士的教育》里的居鲁士大帝,这是一本讲述明君该如何为人、执政的书)。 但,我对君权统治下的“明君”这个概念强烈存疑,这也是我与托尔金(托老)分歧最大的一点。虽然《魔戒》与《新月之弦》都在讲对权力的制约,但托尔金认为【君主立宪制】比【代议民主制】更好,而我持相反意见。 所以,“塞洛斯”这个角色虽然是“屠龙者”,但他仍旧象征着【君父和统治者】,“桑”则象征了【臣民和被统治者】。这个故事,是一个君权体制下的【统治者】自发地请求【被统治者】来约束他的权力的故事——这个美好梦想的前提是,“君父”必须是个“善良的独裁者”、“明君”(benevolent dictator)…… 但——“善良的独裁者”、“明君”:这本身是否就是个伪命题呢?手握生杀予夺的重权的【任何个人】,该被我们这些【被统治者】信任吗?他会不会像对待桑那样来对待我们?他所谓的“对你好”真的是“对你好”吗?“明君”的“明”,是否建立在牺牲弱势群体上?她能真的相信他吗? 在君权独裁体制下,桑(像罗马的卢克丽霞一样)愿意牺牲自己,给作为封建正统统治者的塞洛斯铺路,是因为她没有任何别的选择。而封建正统统治者(塞洛斯)又一次通过【一个被统治者】的自我献祭成为了新的“君父”。他是获利者,她是牺牲者。诚然,她是向往公义与正义的,所以她选择了塞洛斯(他比达里奥斯要好很多)。但,她的选择(依赖所谓的“明君”)是局限于那个时代的【一个弱者、下位者】所能做的;相较与当代价值,这是保守的,也是落后的。 因此,我又写了《雪之寂》,意在揭露极权独裁体制下【统治者】、【侵略者】(塞洛斯的远征其实也是侵略)、【当权者】的——【真面目】。 《雪之寂》的女主人公其实并没有名字。嗯。她是个去社会化、去个性的个体。我是故意这么写的,因为我的意图是:她不是【一个】人,她代表【一群】人,具体地说,她象征着【被统治者】和【被侵略者】,而克里斯蒂安象征着统治者和侵略者。 女主其实可以说话,只是没有声音。音乐(钢琴)自幼就是她的声音,克里斯蒂安玷污了音乐,剥夺了她的声音。这也是一种象征手法:当代社会里很多侵略者/强者也在剥夺、削弱被侵略者/弱者的声音;这非但在战争中发生,而是在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体制下都会发生的事。 阿列克谢(以及两枚铂金戒指)象征着真、善、美,以及绝望中的希望。女主对阿列克谢的爱象征着对真、善、美坚贞且忠实的信念、追求。在最后一章里,女主重新找回了音乐,找回她的声音;这是弱势群体最终的胜利。 《雪之寂》里的每个人物都不是【一个人】,而是代表、象征了某种抽象的概念。 当然,大家应该注意到了,克里斯蒂安最后跌下悬崖,但并不是女主推的,而是因为那只冰凌。而那只冰凌的存在和掉落,又有某种超自然(supernatural)神性的元素在其中,就像阿列克谢与女主灵魂相遇一般。在弱者受害而正义缺席的情况下,我们往往只能诉诸超自然的宗教元素(很多《聊斋志异》中的故事就是如此)。 但, 就像《纽约客》里所述:「上帝已死」。 神明是祂的造物们的造物。因祂的造物们(作者我)终于向往仁爱与公允,故而我们使祂的裁决,仁爱、公允。 但,上帝已死。 所以,《纽约客》是对《雪之寂》的回应。 而《雪之寂》则是对《新月之弦》的回应。 《新月之弦》依赖【君权体制下的“明君”】来给予弱势群体公义、正义。而《雪之寂》则指出这是不可靠的。 《雪之寂》诉诸【宗教信仰】来求索真、善、美、自由平等、公正公义。而《纽约客》则扎根在【后尼采(post-zsche)时代】的社会中;在这里,我们只能诉诸【公平公正、制约权力的法治体系】。 这整本集子的立意,就是一步一步推导出【权力制约的重要性】。 嗯,也提一嘴男性人物原型。 克里斯蒂安的人物原型是……我在lof上刷到的一些文里的……男主原型。但……嗯……我不太能理解这类人物……是……怎么能做女主的main love i(主要心仪对象)的。反正在我的故事里,他们绝对是反派,哈哈。 阿列克谢的人物原型是……陀思妥耶夫斯基《卡拉马佐夫兄弟》里的阿廖沙(阿列克谢的昵称)。他是个极其信仰基督教、上帝、心思单纯的男孩儿,是最纯稚的真、善、美的化身。 嗯……塞洛斯的原型是《魔戒》里的阿拉贡与法拉米尔。他……发疯时候的状态……我是以《呼啸山庄》里的希斯克里夫为原型写的。 故事里一切对受害者的不尊重,都是我能力的原因,并非不想,而是能力所限,写不出来。也因为我需要加“浪漫元素”去吸引读者、深化角色,所以故事总有些拧巴。以后笔力越发成熟,风格可能也会改变。 创作缺陷(如,性化少女、神女-妖妇二元对立叙事、女性无意义的牺牲,等等),作者也在努力反思和改进。 . 叁 · 个人遭遇:说说性侵 读者君问我是否遇到过与柰相似的困境。我……确实遭遇过性侵,但不是柰遭遇的那种有交换条件的性侵,而是熟人(朋友)作案,同龄人(非白人、非黑人,因为是美国另一少数族裔,所以我不想说种族,怕读者君们形成刻板印象),我和他都很清醒,没有醉酒。我多次要他停,他没有停。我只能躺在那里。这叁个故事里都写过那种灵魂、意识离体的感觉……嗯,就是那样,当时好像在飞,好像我飘浮在空气里,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,无能为力。多少文字、修辞也形容不出那种感觉,我只能用“灵魂离体”来形容。 事件得到了有效的处理。 因此。我还是相信法律,相信优越的体制、制度对幸存者的保护的。 当时我还不认识我的Neha。 但我挺幸运的。医生很温柔,五十多岁的白人阿姨,每一步前都会事先跟我说明她要做什么,给我看她使用的仪器、解释,在做的过程中不停地向我道歉。 当然,就像之前尾注里说的关于美国教育修正案第九章的问题,美国性侵相关的法律并不完善,进步空间很大。但所有法律系统都是慢慢进步的,只要我们不断指出问题,不断提高我们自己的思想认知,不断行动发声,不断投票,不断选出那些会对这些困境作出改变的公民代表、议员,我相信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。 我觉得因为我当时已经比较成熟了(年龄25、生活条件较好、自我认知较稳定),并且过程不算特别暴力(我全程几乎一直被物理意义上压制),所以我的心理创伤算轻的。后来去group therapy(群体心理疗愈),听到其他幸存者的故事……哎…… 我并没有说其他幸存者不成熟的意思,也没有说不要反抗的意思,更没有说年纪较大的幸存者、不算暴力的经历就伤害更小的意思,只是我的个人经历而已。 汉语写作的话……一开始是前年十二月,一个中国女性朋友将lof介绍给了我……我看到上面的一些故事,就很……嗯……震惊……是叁观上的那种……震惊…… 因为个人经历,我一直想指出那些所谓的“强制爱”其实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——但,我当时还是希望吸引年纪比较小的受众的(我希望她们看到这些故事,尽量对类似的事情有警觉),所以又需要“浪漫元素”去吸引读者,因而当时的故事总有些拧巴。不过呢……吸引受众这方面我已经……嗯……不那么在意了,写作对我【越来越多】地是思想的剖析。能遇到每一位读者君都是缘分,我们随缘。 伴侣间比较被动的互动和那些故事里所谓“强制爱”的性质完全不一样,伴侣会照顾对方感受,会有safe word,会沟通,会提前说好界限。故事里那种“强制爱”发生在现实当中的时候,那种窒息、无助、绝望、被压住的感觉……是非常可怕的。 我……我能理解这是个小众癖好,但我真的怕这些故事——以及女性间这种崇尚“顺从”、“听话”、“被摆布”、“依附”的思维模式——的存在,会给某些男性造成一种印象:就是女孩儿们【喜欢】被这样对待,只有这样对待女人的男人才是“有男性气概的真男人”。 我之前在长篇下面说过,我被人强吻过(在查尔斯河旁偏僻的小树林里,当时我一巴掌就扇上去了,他向我道了歉),那人也是个熟人(朋友,非白人,非黑人,请大家不要猜种族)。熟人犯案还是比陌生人更常见的。我也在华盛顿的公交上被摸过,我大嚷了一句“get your hands off me”,我和那人没争论两句,周围有男乘客立刻过来把那人带司机跟前儿去了,司机强制他下了车……其实都是无条件相信我(女方)。这次的是个白人。我觉得这种随机案件,作案人会挑看起来好欺负的下手(可惜我并不好欺负)。 我不知道为什么社会上有一种观点,就是“漂亮、穿着暴露的女生才会被性骚扰”——已经有许多研究否定了这个观点。在公车上那次是冬天,我刚去完瑜伽课,头发乱糟糟,身上裹着很厚很厚的羽绒服,跟个紫色的汤圆似的。唯一的原因就是我长相显年少,看起来瘦弱好欺负。 柰的性格大概是最像我本人的,该怼的时候会怼回去,但玩笑、讽刺从不拿弱者、底层人(残疾人、少数族裔、穷人)寻开心,而是针对强者。 但我从没经历过她经历的那种职场性骚扰,更从来没人把我的成绩、毕业、晋升、签证作为性交换筹码。事实上,我认识在某些公司、政府、UN总部被性骚扰的女性、在大学被性侵的女性,但我不认识任何【在大厂被其他雇员】性侵、强奸过的女性。我觉得……这是因为美国民权法第七章(Title Ⅶ)明文规定,如果发生性侵、性骚扰案,【雇主】——也就是【公司】——可能面临【高额赔偿】与损失,因此大多数HR体系健全的公司和大厂都会严肃、立刻地处理举报。男性知道该制度(我们入职前都有统一培训),所以会非常谨慎,否则自己身败名裂,事业尽毁。 Title VII明文禁止职场中的性骚扰和基于性别、性取向的歧视(由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(EEOC)负责执行),非美籍的务工人员(通常是较弱势的群体)也是受保护的。美国大使馆办理签证的大厅(我在港澳见过)、波士顿和纽约的入境大厅都会挂着大电视,电视上用英语西班牙语(好像也有中文阿拉伯文和几个其他语言)循环播放外籍雇员在美国能享受的权益,生怕外籍劳工不知道。 故事里柰遇到的这种quid pro quo harassment(有交换条件的性骚扰)造成的敌意工作环境(hostile work enviro)构成法律上的可诉行为。Title VII从1964年成立,到1990年代一步步加以完善。柰的事情正好赶上1990年代Title VII的进步。嗯……不剧透啦,不过后面会有诉讼相关(一切顺利的话)。章节题目我都想好了~ 叫Li vs. Fairchild。 当时心理疗愈组的治疗师给我们说过一个研究,说保持愤怒的幸存者,其实会比“认命”、“悲哀”、“自怨自艾”的幸存者更快走出阴影。当然,情绪反应不是完全由我们自己决定的,不是叫我“愤怒起来!”我就能愤怒起来的。 学校里的情况的话:我们博士生在MIT的一部分工资来自教书的义务,而MIT要求所有教职工都必须上教育修正案第九章(Title IX)关于性侵的培训(学校统一提供)。前几年,哈佛有几个拿到tenure了的终身教授(忘了是哪个系的,反正没教过我),被揭发犯过多起性侵案,前几年终于被停职了;终身教授是受法律保护无法被开除的,也很难被停职,但时代在改变,他们被停职就是一个很好的进步。 当年我遇到那个事情没有犹豫,立刻就走了程序。当然没有说柰软弱的意思!因为我遇到的事件并非与工作、签证相关,所以我不用担心生计。 柰的成长更多的是关于信仰和自由的。性侵于她而言,更像被狗咬了一口,她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要不要去打那条狗,因为打狗可能会带来她无法、不愿承受的伤害、损失。她的成长在于意识到:一味逃离是没用的,无论我们身在哪个国家,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不自由,遇到一些权力体系的压迫,移民/逃离不是永久的解决办法,许多人可能也办不到。但,在任何体系下,与其跪下屈服,不如支棱起来(即便这意味着失去签证、绿卡),因为保持内心的自由、精神的自由,以及对做【正确的事】的坚定信仰,有时候比【相对的】人身自由来的更重要。 精神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。我知道这话说起来容易,但即便我们做不到,也可心向往之。